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太阳集团tyc151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本人申请、班委评议和班级公示、院审核小组的反复核实,对于个别争议人员专门核实的基础上,确定了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单,现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