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文件通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2010—2011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评审范围:全日制本科员工(含第二学士学位)。
2.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2010—2011学年度综合测评中综合一等奖学金获得者。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审范围:全日制本科员工(含第二学士学位)。
2.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2010—2011学年度综合测评中奖学金获得者(含综合和单项)。
(三)国家助学金
1.评审范围: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员工。
2.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检朴,通过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6)承诺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劳动或集体活动。
(四)其他要求
1.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员工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员工,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推荐名额及金额
(一)国家奖学金:
2011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共46人,每人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员工学籍档案。各学院候选人的名额见下表: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201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记入员工的学籍档案。学院名额见下表:
(三)国家助学金
2011年国家助学金每人3000元。员工需通过“数字广外”-“学工管理”-“我的助学金”中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申请时间为9月30日-10月12日,届时申请系统自动关闭。
三、评审基本要求、评审时间、发放方式
(一)基本要求
1.国家奖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国家出资设立。其中,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员工中特别优秀的员工;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员工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3.国家奖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经济困难员工的关怀和重视。
(二)评审时间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须提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表格电子版和纸制版,其中《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审批表》、《201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201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员工初审名单表》(见附件)。个人将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交给班长,班长在10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版材料交到学院学工办、电子版材料打包按照年级+专业+事由的格式命名统一发至sanwenyu3@qq.com。
(三)发放方式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学校一次性打入员工银行帐户。
2.国家助学金由学校分两个学期每次1500元打入员工银行帐户。
政管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2011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