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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太阳集团tyc151第三届“共青团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编辑: 来源:太阳集团tyc151 发布日期:2012/03/10 点击量:

一、活动宗旨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员工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凝炼和培育老员工的时代精神,展示公司在人才培育方面的丰硕成果。表彰、宣传在思想道德品质、教学科研、管理、学术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文化艺术活动、体育竞赛、创业活动等某一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在校园内或社会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共青团员典型,充分展示广外人精神。
二、活动时间
2012年3月-5月
三、评审机构
成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由资深思政工作干部、资深德育专家学者、老教授代表、关工委领导、员工工作职能部门代表、校团委常委、优秀员工代表组成。
四、评选对象及条件
凡公司在册员工团员、教工团员均可参加评选,要求在思想道德品质、教学科研、管理、学术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文化艺术活动、体育竞赛、创业活动等某一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力。

这次活动提倡“专注,坚持而非同一般”,有意参加的员工团员和教工团员可通过视频等方式展示你们的故事。
五、评选程序
1、各单位宣传发动、推报候选人:3月1日-3月15日
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宣传发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民主产生候选人,上报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资料。推荐名额不限。
2、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入围名单:3月15日-3月25日
3、公众投票:3月25日-4月7日
4、入围候选人现场展示与答辩,评审委员会结合投票结果进行评议,确定最终名单:4月20日前
5、表彰: 5月4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推报办法
1、按要求填写提名登记表(见附件2)三份,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不少于2000字的事迹材料和500字的事迹简介正本各三份(见附件3)。提名登记表、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统一使用A4纸,均须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方为有效。
2、提供近期彩色大一寸标准照(参照第二代公民身份证照片标准)、生活照各1张。提名登记表和事迹简介统一使用A4纸,以上材料均须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方为有效。
各推报单位须在2012年3月15日前将推报人选的全部文字资料及照片等上报校团委办公室。文字资料和照片须同时提供电子版,请另发送至电子信箱:gqtzx2012@163.com
七、宣传平台
活动相关消息发布地址:
“团学时空”网站:http://youth.gdufs.edu.cn
“广外共青团?与你同行”微博:http://weibo.com/gwgqtyntx

“广外校团委组织部”微博:http://weibo.com/gwzuzhibu

附件:评选提名登记表及人选推报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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