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太阳集团tyc151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广外大学[2007]32号,以下简称“方法”)文件精神,现将2011-201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公司济困助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审核;以年级(或专业、班级)为单位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员工申请阶段(老生:9月1-9日;新生:9月1-20日)
1、申请认定的员工如实填写提交《太阳集团tyc151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以及《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申请认定的员工在规定期间进行网上申请,登录“数字广外”-“学工管理”-“我的困难生信息”,填写资料必须完整并与书面材料一致。
(二)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阶段(老生:9月10-18日;新生:9月21-28日)
(三)学院济困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阶段(老生:9月19-24日;新生:9月29-10月8日))
三、有关要求与说明
(一)员工只有通过自愿申请并被认定属家庭经济困难(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者和网上申请后未能按时报送纸质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学年度认定),方有资格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勤工助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二)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的员工名单以学工管理系统的“困难生管理”子系统中通过学校审核的名单为准。
附件(详见员工部(处)网站“下载平台”-济困助学栏目):
1、《太阳集团tyc151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2、《太阳集团tyc151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
3、《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政管学院学工办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